安全出水量定義為在長期水文平衡情況下,不影響地下水層或溫泉地下水層儲存量的溫泉抽出量,可以由上述的地下水補注量訂定一定比例為安全出水量。這個比例依淺層、中層及深層地下水佔溫泉水的比重而有異,若淺層地下水比例較多,因其回補速度快,安全出水量的比例可以較高,若回補不易的深層地下水比例較多,則安全出水量的比例應較低。
台大地質系對大屯山溫泉及及河川水作較大範圍採樣分析,發現火山岩區溫泉水之化學成分與採樣前不同時間之降雨量有良好之相關性,認為淺層地下水的補注比例較高 ( 陳耀麟, 2002) 。根據能資所以往之研究調查報告 ( 能資所, 1993 、 1997 、 1998 等 ) ,溫泉水含冷熱水之混合率一般皆在 50% 以上,若以馬槽溫泉為例,深部儲集層熱水所佔的比例假設為 10-30% 。上升需有適當通道,上升率以 5%-30% 計。地表入滲淺層地下水所佔的比例假設為 70-90% 。以此估計,大屯山所屬的火山地區熱水氣與地表或淺層地下水混合型,地表淺層地下水混合比例高,依周順安 (2003) 推估地表入滲淺層地下水佔熱水量的的比例為 70-90% ,以其所得溫泉可用水量推算,可佔地下水補注量的四成左右,因此本文以 0.4 為推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