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後有日本大阪人平田源吾氏於 1894 年興建天狗庵溫泉旅館,提供溫泉沐浴、休閒等商業化使用行為,據悉當時溫泉旅館還有日人的藝伎服務,使得北投因溫泉活動熱鬧非凡,直到 1945 年日人戰敗(二次大戰)日本人離開台灣,在北投經營溫泉旅館者,因此輾轉易手,由台灣人接手經營,也隨時代不同及不同經營理念,如當時日人藝伎服務轉變為侍應生,使北投創造粉味溫泉文化,長達 20 餘年之久(郭中瑞, 2001 )。民國 68 年( 1979 年)政府鑑於台北為首善之都為導正善良風氣,開始整頓溫泉業的經營型態,因而使得北投溫泉受到影響熱鬧景象不再,但是經此沉澱生養,以及業者自律配合,逐漸以泡湯及美食作為號召走出經營之道,也逐漸恢復熱鬧。近年有關溫泉相關資訊發達,國人對溫泉知識增加,溫泉利用規劃朝多元化發展,如休閒養生等,及週休二日等因素影響,溫泉活動成為國人很重要的休閒項目之一,北投溫泉開發經營型態重新定位,目前就臺北市所轄大屯山地區已發展上百家經營溫泉業者(工研院, 2005 ),吸引大批遊客,假日更是人滿為患熱鬧非凡。
溫泉使用調查嚴格來說大致可以上述地熱探勘為分界點,地熱探勘之前,並沒有詳細有關溫泉使用統計數目或文獻記載,所以狀況不明。地熱探勘之後有兩次使用調查,分別為( 1 )民國 76 年( 1987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委辦計畫及最近( 2 ) 2004 年臺北市府委辦溫泉使用分佈現況調查報告(工研院, 2005 ),前者使用調查結果如表 1 所示,表 1 中可見除北投地區由臺北市自來水事業處陽明分處供應溫泉計有 380 戶外,其它主要以公共浴室及招待所為主,營業戶數不多約十數家 ( 如表1溫泉使用別欄所載 ) 。其中陽明分處供應溫泉 380 戶中是包括北投與行義路兩區溫泉業者及一般住戶家庭使用。
流域 | 溫泉名稱 | 溫泉使用別 |
---|---|---|
南磺溪 | * 地熱谷 | 浴池或浴場 |
南磺溪 | ** 大磺嘴 | 自來水事業處經營,北投天母共 380 戶 |
南磺溪 | ** 雙重溪 | 行義路土雞城溫泉山莊 |
南磺溪 | ** 頂北投 | 龍鳳谷、鳳凰谷(觀音媽池)、媽祖池市府公共浴池、自強池、長春池、竹子腳池、 |
南磺溪 | ** 湖山 | 湖山國小浴池 |
南磺溪 | ** 鼎筆橋 | 民間浴池及餐廳 |
南磺溪 | ** 小隱潭 | 櫻園餐廳、梅湖餐廳 |
南磺溪 | ** 陽明山 | 第二賓館、空軍新生社、湖山餐廳、台大招待所、台電招待所、六窟餐廳 |
南磺溪 | ** 竹子湖 | 童子軍營地、測候所 |
南磺溪 | ** 小油坑 | 湖田里公浴 |
南磺溪 | ** 中山樓 | 中山樓、革命實踐研究院、市府路燈管理服務區(政要住宅及一般民宅)、市府公浴、國際飯店、中國飯店、湖濱大廈一帶 |
內雙溪 | ** 冷水坑 | 阿公婆店後浴室、士林觀光菜園浴池 |
北磺溪 | ** 後山 | |
北磺溪 | ** 馬槽 | 馬槽天然溫泉浴室、菁山溫泉開發公司 |
北磺溪 | ** 七股 | 日月農莊 |
北磺溪 | 大油坑 | |
北磺溪 | ***八煙 (台北縣) | 八煙會館、陽明山水等 |
清水溪 | ***四磺坪 | 天籟、以洲新城等 |
清水溪 | ***庚子坪 | 長春谷 |
*為臺北市轄區內溫泉 **為臺北市與陽管處行證轄區溫泉 ***為陽管處行政轄區內溫泉 |
後者為臺北市轄區內 ( 包括陽管處 ) 七個溫泉使用分區現況調查,如表 1 所示。表 2 中各使用分區:北投分區 (A) 包含硫磺谷、地熱谷、長春、下硫磺谷;行義路分區 (B) 包含龍鳳谷;頂北投分區 (C) 包含湖山里、鼎筆橋、小隱潭;陽明山分區 (D) 包含紗帽山、中山樓;冷水坑分區 (E) 包含菁山路一帶;小油坑分區 (F) 包含竹子湖地區;馬槽分區 (G.) 包含七股地區等七個使用分區(工研院, 2005 ),溫泉使用分析詳如下節說明。
溫泉分區 | 營業或公用使用戶數 | 經營模式 | 溫泉設施 | 行政轄區 |
---|---|---|---|---|
A.北投 (含硫磺谷、地熱谷 、長春溫泉) | 36 | 溫泉旅館及飯店佔多數,亦有純泡湯的浴池及溫泉餐廳,溫泉水源由臺北市自來水事業處統一配管共應。 | 個人池、 大眾池、 水療池及 三溫暖等。 | 臺北市府 |
B.行義路 (含磺溪嶺) | 24 | 泡湯結合餐飲或單純泡湯 | 個人池、 大眾池、 水療池及 三溫暖等。 | 臺北市府 |
C.頂北投 (含龍鳳谷、湖山里、鼎筆橋、小隱潭、紫明溪一帶) | 11 | 泡湯結合餐飲、公用。 | 個人池、 大眾池 | 陽管處/ 臺北市府 |
D.陽明山 (含紗帽山、中山樓) | 19 | 溫泉飯店、旅館、溫泉餐廳、公共浴室及機關或單位招待所。 | 個人池、 大眾池 | 陽管處/ 臺北市府 |
E.冷水坑 (含菁山路一帶) | 5 | 泡湯結合餐飲、渡假村、公共浴室。 | 個人池、 大眾池 | 陽管處/ 臺北市府 |
F.小油坑 (含竹子湖地區) | 1 | 本區溫泉僅竹子湖湖田里社區公共浴室利用。 | 本溫泉區無商業利用 | 陽管處/ 臺北市府 |
G.馬槽 (含七股、鹿角坑(後山)、大油坑地區) | 5 | 泡湯結合餐飲 | 個人池、 大眾池 | 陽管處/ 臺北市府 |
合 計 | 101 |
水權開發 溫泉長流
依據溫泉使用經營模式、溫泉設施及使用戶數等資料,對照表 1 與表 2 中兩期( 1987 年至 2004 年間)調查結果發現,近年來台北轄區內無論於山區或平原地區使用溫泉及經營溫泉業者均有大量成長,除北投硫磺谷受泉源及供水設施限制外,其它山區內相關溫泉產業如泡湯池也有大量成長。七個使用分區除北投分區 (A) 含硫磺谷溫泉、地熱谷溫泉、長春溫泉及行義路分區 (B 含 ) 龍鳳谷溫泉、磺溪嶺溫泉,屬臺北市政府行政 管轄土地開發較具彈性如行義路溫泉使用分區透過都市計畫法或溫泉法等相關法令與程序可變更劃設為「溫泉區」,經營溫泉產業。唯其水源仍須陽管處同意。另外在金山與大埔地區,溫泉資源豐富取用十分方便,因交通方便近年來溫泉開發同樣大幅成長,並成為新興溫泉社區。無論如何,預期未來大屯山區溫泉產業將不斷成長,對溫泉資源保育與合理開發將是很重要課題。從國家公園角度來看,大屯山區溫泉未來發展定位必需要有很明確,因為,一旦依溫泉法劃設溫泉區政府須輔導民間或業者取得水權,發給水權證,未來管理機制影響甚遠,建議應以行政轄區特性,資源保育觀念出發,作為大屯山區溫泉開發定位兼顧合理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