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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洗 3 千年」,表示人類利用溫泉資源已有很久的歷史,根據文獻所載大屯山區(以下泛指包括金山大埔、北投一帶)溫泉開發大致自十七世紀末康熙年間郁永河氏於北投一帶採取硫磺礦開始,歷經日據時代開發溫泉旅館至今,將近 400 年歷史(卓克華,2001 )。

  近年來溫泉資訊發達,國人對溫泉休閒、養生、保健知識增加,以及週休二日影響,全國興起「ㄒ一ㄠ」溫泉熱潮,使得相關溫泉產業蓬勃發展。政府為促進溫泉觀光發展遂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態度,輔導地方政府或協助民間發展溫泉觀光產業,為保育溫泉資源,避免資源浪費及過度開採溫泉,於民國 92 年 7 月 2 日 通過溫泉法,相關溫泉子法亦於 94 年 7 月公告實施。溫泉法通過實施後,對國內溫泉資源保育、開發與經營管理有重要規範,因此,這個「溫泉法」在我國溫泉開發利用過程中實屬重要的一新里程碑,其意義非常深遠。

  大屯火山區擁有豐富溫泉景觀資源(圖一,圖二)與地下蘊藏大量能源資源(圖三)。有系統溫泉資源調查與開發利用研究,重要有( 1 )1973 年世界能源危機時地熱發電作為替代能源調查開發評估、( 2 )2004 年溫泉法通過政府為促進溫泉觀光事業永續經營進行資源調查開發利用研究,以及( 3 )1985 年陽明山國家公園成立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 以下簡稱陽管處 ) 委託溫泉觀光資源調查研究等計畫。除此之外,陽管處近年來在大屯山地區還有許多與溫泉資源有關學術研究報告,則不在本文蒐集與分析範圍內。

  本文主要目的為蒐集與整理上述三個計畫之重要研究成果,就溫泉分布特色,探勘成果及有關使用現況分析,提出大屯山地區包括國家公園內溫泉資源開發定位初步想法,提供政府未來規劃開發參考。

圖1 行義路溫泉湯屋景觀
圖1 行義路溫泉湯屋景觀

圖2 龍鳳谷溫泉景觀
圖2 龍鳳谷溫泉景觀